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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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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户,专门雇佣一些官府中的“专职皂吏”。

这些鹰犬之辈,平日练习梃杖,就用稻草做两个假人。一个稻草中放砖头,一个稻草外裹纸张。练习完毕,打带砖的稻草人,看起来很轻,其实转都打碎了;打裹纸的稻草人,看起来打的很重,其实连纸都没有破。这样的话,这些大户人家一边可以假仁假义,一边可以随意杖杀奴仆。

可是萧擒虎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却哪里知道他面前这个“大户人家”更是心狠手辣,竟是想赚他入伙。

明代杖刑以大荆条为之,削去节目,长三尺五寸,大头径三分二,小头径二分二。原本杖刑,背、腿、臀分受,至宋则脊、臀分受。至金元之时,因脊近心腹,遂禁击背,于是杖刑皆为击臀。

张顺开始不知道,等到刘应贵按照规定拿来刚刚削好的大荆条,准备扒陈长梃和萧擒虎的裤子时才知道。便连忙制止了他们,说道:“此皆壮士也,安能以常人辱之?改击脊背吧!”

他又见刚刚削好的大荆条比较粗大,按照后世度量衡,基本是长一米一多点,一头粗十厘米,一头粗七厘米。说是荆条,实则是木棒也。便下令道:“如此木棒,击打后背几乎要人性命,且换之。拇指粗细即可。”

刘应贵得令而去,众人皆称赞张顺仁义,弄得张顺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了。这时候布条已经被煮好,马道长亲自过来给张顺包扎。张顺此时疼得厉害,又不好意思当众龇牙咧嘴。便找点事情,转移注意力,问道:“此处虽是崇山峻岭,人口众多,往来行人络绎不绝,何以有猛虎出没?”

萧擒虎见此人确实仁义,与常见大户人家不同,便实话实说:“其实这事儿还是因我而起。”

“哦?此话怎讲?”张顺来了兴趣。

养虎为患

“我家世代狩猎,到了我这一代,父母早逝。我却喜欢舞蹈弄棒,整日打熬筋骨,不好女色,未娶妻室。十几岁时,上山打猎,遇到豹子,便将其射杀,带回了家中,是以闻名乡里。”

“于是,周边府县常有猛兽,皆邀我前去猎杀。我杀其兽,食其肉,炖其骨,壮我筋骨皮肉,是以我愈来愈强,猛兽皆畏惧于我。有次我在山中寻得猛虎巢穴,杀其母虎及幼崽。唯有一只幼崽伤了后腿,我便擒之,欲养成而取其皮也。”

“这猛虎虽然食人,却是罕见的宝贝,其皮最贵,其次其鞭及其骨,再次其牙可以辟邪也,余则虎肉可食,虎筋可做弓也。因虎难猎,常伤其皮,皮伤则价贱,是以我想将其养大而杀之耶。我本名萧虎,因擒此虎,故人皆称我萧擒虎也。我也因此自得,自称萧擒虎是也。”

“却不曾想,我之前有一与我有恩的老僧,因其年迈,从五台山回来,因为当年我习练箭术,偿受教于此人,故而对其多有照顾。其人结庵住于此山之中,教化百姓,弘扬佛法。有一日见得此虎,念其无辜,便向我讨走了此虎。以米粥喂养,当做看家护院的狗来养育。”

“此虎崽子饱食米粥,逐渐长大,老僧闲来依照驯狗之法,便驯化于它。老僧出门,则小虎尾随着他;老僧回家,则小虎卧在膝边,与主人亲昵,宛若小狗。两年之后,这虎崽子长成一只大老虎,但仍旧驯服如常。”

“走起路来因为那只伤腿稍微有些歪斜,当地人唤作‘跛足虎’。有客人从庵堂经过,老虎也如狗一般来回走动看门,从不惊吓过路客。于是,远近的人认为老僧道行高、佛法精湛,竟能够驯化猛虎,常常有人因此前来拜访他。老僧也常常以此自得,以为老虎已改其本性。”

“不曾想,前些日子,那老僧行于此道。当时他因为近期导致上火鼻子流血,血流于地。那老僧素来爱干净,怕血污了地面。便用脚尖点地示意老虎将血渍舔舐干净,那老虎果然从之依旧。”

“却不料其为兽也,自出生以来不曾血食,故忘其本。及其舐血,只觉甘甜可口,更胜于米粥。便复归本性,兽性大发。竟扑向那老僧,将那养育它多年的老僧咬死后,吃掉了。”

“等我听闻到这件事儿,立刻赶了过来。但是此时,老虎已经逃入山中。我在这里等待埋伏了数日,却没想此虎久与人相处,颇知人间之事,我竟然没有能够遇到它。它狡猾异常,我后来又多次设计陷阱,埋伏它经常路过的道路,均被其逃脱了。”

“只是此虎不违其凶残兽性,舍不得人肉鲜美,故常徘徊于此,猎食人类,却不曾离去,是以最近此处常有伤人之事。今日闻之,此虎又现于此,伤了路边行人,正在进食。所以我特意来此,意图猎杀此虎也。”

“只因我深恨之,意欲亲手射杀此虎为那老僧报仇,才与陈兄起了冲突。继而使得老虎逃脱,伤了贵人。盖因果如此,合该我遭此罪也!”

张俊听了不由心生感叹道:“猛虎非人也。古语云,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种类尚且如此,更何况野兽也。”

“是老僧也,佛法精湛,慈悲为怀。其与人也,乃是高僧大德。其与兽也,不过一餐之食而已。何其迂腐也,何其愚钝也。”

赵鱼头听到这里,接着张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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