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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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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就好。”谷清音又说起,“上次小珩说你去参加的综艺节目,什么时候播?”

“宣传说的是12月1日晚上7点。”

“行。”谷清音笑着点点头,“到时候我和怀瑾一定搜来看。”

家人闲坐聊天,对于裴聆而言是久违的温暖,燕婉和谷清音又聊起了一些家常,裴聆一直笑着在听,偶尔也应几句。

吃过午饭以后,盛如珩带裴聆回房间休息,关上房门,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裴聆好奇地在房间里看了看。

大概是搬出来了太久,盛家的房间比起盛如珩自己家的房间要少些人气。

略显空荡的储物架上只放着几个相框,是小时候的一些照片,床头柜上什么都没放,整个房间显得整洁有余,温馨不足。

“这是你小时候?”裴聆指了指照片上一身滑雪服遮得严严实实的小孩,“几岁啊?”

“七岁。”盛如珩拿起另一个相框给他看,照片上的少年站在泳池旁,背景是一排排蓝色座椅的观众席,坐满了人。

“这张是十岁那年参加市里的游泳比赛的时候拍的。”

“这张是去跑马拉松。”

“这一张,是和爸妈他们一起去爬山。”

盛如珩一张张地把照片指给他看:“这张照片是我当时救了个落水的小孩儿。好像是十五还是十六那年的暑假,我哥哥和他的朋友们带我去冲浪。有个小孩在那里捡贝壳,然后被浪卷走了,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救人,不过把人救上来以后被我哥兜头盖脸地训了一顿。”

“你胆子怎么那么大。”裴聆听他说得轻描淡写,心里却惊诧了一瞬。

十五六岁的年纪,盛如珩都还是个少年人,就敢在大风大浪里和死神抢人。

盛如珩笑了笑:“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裴聆看着他,然后抱住了他。

他很少会有这么主动表达亲近的举动,以至于盛如珩愣了一瞬,才笑着把他环抱住:“怎么了?”

“没什么。”裴聆的脸靠在他的胸口,听着他有力的心跳声,觉得前所有为的心安,“就是突然觉得,为什么没有早点认识你呢。”

没有早点认识这么好的盛如珩。

“嗯,怪我。”盛如珩的手摩挲着他的腰,“我应该早点来认识你的。”

“比如在那些故意和你偶遇的楼梯间,跟你搭句话,问一句:同学,你知道怎么在学校广播站点歌吗?”盛如珩想了想,又继续道,“或者晚自习放学的时候,装作和你顺路,问你汉堡店今天有买一送一的活动,要不要一起吃个宵夜。”

“还可以在你路过球场的时候,装作不小心把球往你面前扔,跑过去捡球,跟你说‘同学对不起’。”

裴聆顺着他的话在脑海中想象了一下这些画面,忍不住笑了起来:“那你当年,为什么没有来认识我?”

“那个时候太胆怯了。”盛如珩很轻地叹了口气,喜欢在少年人身上的具象化就是胆怯和勇敢。

他可以勇敢地承担下家人的责骂,可以勇敢地承认自己是世俗眼里的“异类”,但他也无比胆怯。

不敢去认识裴聆。

不敢把写好的情书送出去。

不敢对裴聆说一句喜欢。

“现在也不晚。”裴聆看向他的眼睛,突然感受到了盛如珩这些年的辛苦。

他忍不住亲吻了一下爱人的唇角:“我觉得,现在的我们,不早也不晚,一切都刚刚好。”

“并且,我们还有漫长的一生,会携手同行。”

盛如珩的手搭在他的腰上,低头和他交换了一个温柔的吻。

“嗯。”

他说:“以前的事情我都会说给你听,童年记忆、少年时光,那些幸福的或者是难过的时刻, 都会说给你听。”

正是那些过往,拼凑成了现在的盛如珩。

所以一切都刚刚好。

花会沿途盛开,他们的未来也是。

——

正文完

——

又在故事的结尾见面啦,好久不见呀。

先给大家认认真真鞠三个躬,一鞠躬,谢谢大家等我新文这么久;二鞠躬,谢谢大家看到这里;三鞠躬,谢谢大家对我家崽崽们的喜欢!

写这本书的脑洞其实是因为身边的一些抑郁的朋友,但是我怕写受的视角让自己太过代入,这样的话我会很难受,大家看文也会很难受,所以我选择了主攻视角。

我更希望大家都能遇到一个像珩哥一样的人,温柔强大、自信谦逊、情绪稳定,遇到任何问题都能用稳定的心态、深思熟虑的决策和坚定的行动去解决。

也希望大家像听听,生活中的苦难就像一场雨,我们可以被淋湿,但不能被这场雨浸染。偶尔悲观、软弱、敏感、哭泣都没关系,但永远不要丧失对生的希望和克服苦难的勇气。

特别喜欢尼采的一段话:“我把握住的,全变成光;我丢弃的,全变成灰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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