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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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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多的人死沉,搬运完,程诺文喘口气,坐到床边,丁昭眼睛闭着,看起来是睡着了。

袖口沾到浴缸的水,湿了一大片,程诺文正准备换。有人拉一拉他的衣服,丁昭不知什么时候睁开眼,正看着他。

这双眼睛以前藏在刘海下面,隔着头发缝隙,遮得闪闪烁烁,后来露出来,称不上多伶俐的一双,也不飞扬。

只有彼此直视,一个水平线上,丁昭的这双眼睛才能发挥最大优势。下垂眼,黑白分明,没有受过太多污染,认真看你时,你会觉得自己是这双眼睛所能看见世界的全部,忍不住多停留片刻。

床头灯没开,整间房都暗着。都市光源隔块玻璃,光亮氤氲,堪堪可供分辨两人表情。丁昭还在酒劲上,脸颊带着不正常的绯红,他攥紧程诺文衣角,反复揉捏几次,“对不起。”

丁昭最大的缺点,爱道歉,有时也算个优点,他比普通人更愿意承认错误,且认错态度良好,在对的节点上说出这句话,会令人消气很多。

程诺文将衣服从他手里抽出来,“知道了。”

听他接受,丁昭心满意足,嘴角上扬,眯眼说那就好。他头发半干,两边翘起,像两只竖着的耳朵。

“有人说过你很像狗吗?”

啊?丁昭嗅嗅自己,“你想叉烧了吗?”

不等程诺文回答,他将被子团成一团,假装小狗抱在怀里,说我想了,宠物酒店的店员给我发信息,说它这两天食欲不太好。完了到处找手机,嚷嚷我给你看照片。

那个群组程诺文也在,聊天记录都看过。他将丁昭按回床上,丁昭却再次伸手,锲而不舍抓住他。

他盯程诺文半晌,早忘了找照片一事,小声问:“程诺文,你气真的消了吗?我不放心。”

敢叫大名,说明还醉着,说话不过脑子,程诺文暂时让丁昭揪着自己衣服,“你惹我发火次数还少吗,也不缺这一次。”

“可经常生气对身体不好。”丁昭郑重道。

现在来关心他的身心健康,程诺文反手给他吃个爆栗,“那明年医疗保险你给我付。”

丁昭揉着额头,“我付了,就没钱给你交房租了,要不两个里面你选一样吧。”

讲到钱,逻辑倒正常了。程诺文起身倒杯温水,转头看见丁昭爬出被窝,趴到床上,注意力被窗外吸引。

还在下雪啊。他喃喃说。我是南方人,很少看到下雪的,又问程诺文你呢?哦,你常到处跑,肯定看过很多次。

他视线朦胧,看雪看得近乎痴迷,浴袍松开,滑出大半个肩膀也毫无察觉。

那是年轻特有的天真,很残忍,对拥有者,对看客。程诺文放下水杯,替他拉好浴袍,塞回被子。

“出差做事,哪有时间停下来欣赏,都是看一眼而已——赶紧喝。”

丁昭捧着水杯,伸出舌尖舔两口,突然说:“程诺文,你真的很辛苦,出差没有一间房就算了,今天我给你找麻烦,和你发脾气,拿水瓶扔你,占你的床,还要你照顾我,给我倒水……”

可以了。程诺文叫停。先喝水,忏悔录以后再写。

“和你比,我差得远了——你会不会觉得我很烦?哎,这么一说,我都觉得自己烦。”

程诺文的神经欢快跳起来,丁昭喝醉之后话怎么那么多。他按住太阳穴,“你要怎样才肯睡觉?”

“我也想,但是闭上眼头就晕。”

他琢磨一会,“小时候睡不着,我妈都会隔着被子拍拍我,给我唱首歌,我就睡着了。”

“你想我拍拍你,还是给你唱歌?”

“边拍边唱是最好的。”

“……”

不和喝多的人论长短,程诺文的原则,“唱歌不可能,说个故事可以。”

丁昭点头,“也能接受。”

“以前有只乌龟,有只兔子,他们比跑步,乌龟跑得慢——”

“这不是龟兔赛跑吗?我听过了。”

“只有这个,不听拉倒。”

他继续讲,一分钟结束,丁昭总结:“程诺文,你故事说得好烂。”

“你知道把人打晕其实也算睡觉吗?”

丁昭埋进被子:“我知道,实际你是想用这个故事鼓励我,有时候急是急不来的,乌龟跑得慢就必须一直跑,直到追上兔子为止。”

他指指自己,接着指向程诺文,笑起来:“我是乌龟,你是兔子。”

没有这层含义,那只是程诺文想到的第一个故事,不过他不介意丁昭这样理解。

“但如果我是乌龟,我要跑二十年了……”

什么二十年?程诺文困惑地看他。

酒精效用,丁昭情绪波动大,上秒还在傻笑,下秒就掉两滴眼泪:“之前买西装,你不是说过我要学到你的程度,至少要二十年。”

“那时我都四十四了。”

丁昭哭丧着脸,吸一吸鼻子,声音极响。程诺文彻底坐不住了,欺身上前,狠狠捏住他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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