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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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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的首饰。

他用帕子包好绢花,高高兴兴回了院子,才准备去敲姜雪甄的房门,屋门砰一声被人从外面撞开,只见门外进来一个身量极高,衣着华贵的俊美男人,那条猎犬冲着男人狂吠,被他一脚踢开,猎狗被踢到墙角处,夹着尾巴还是不甘的叫着。

明官怔在原地,那男人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的睥睨着他。

“让姜雪甄出来见朕。”

◎抓回◎

明官愣愣的看他近前, 他没见过这么贵气逼人的男人,他长在交河那样穷困的乡县,这辈子见过最顶天奢靡的人就是以前的主家, 主家大腹便便, 身上的衣服是他们这些人穿不起的丝绸制成的, 餐餐顿顿有肉,那样的生活原本已经是他想都不敢想的神仙日子了,后来他跟着姜雪甄来到河间, 姜雪甄用自己的积蓄买下铺子, 让他做生意,他也过上了顿顿有肉的日子, 他身上穿的衣服也不再是粗布麻衣, 他也能穿得起绸面做成的衣裳。

他以为他和以前的主家一样,不再是任人轻视的乡野小民,他也算是富贵人家的爷们了, 可他见着天子, 潜藏在骨髓深处的自卑便再次萌发出来, 他只见过他一面, 便很确定。

这男人才是和姜雪甄是一个世界的人。

他穿着再好的衣裳,吃着再香的肉,这辈子也无法企及他们的高度。

但他挡在了门前, 不顾对方阴森寒戾的眸光, 大声道, “什么姜雪甄,这里没有姜雪甄, 谁准你进来的, 出去!”

天子一伸手将他直接从门前拨开, 屋门被一推,再被一合,他就被关在外面了。

天子进到门里,只看着地上掉了书,这间房屋不大,有两扇窗户,靠屋后的那扇窗大开,靠窗的位置正放着一凳子,凳子上面还踩着脚印,她爬窗跑了。

知道他追来了,还想跑。

她这时有多不想与他相见。

天子一越出窗外,直冲屋后开着的门大步追出去,姜雪甄买的这个宅院后头是一条极狭窄的过道,一边临水,另一边临着房屋,路道有些陡峭,平日里没什么人经过,他走出来就见姜雪甄已经跑出一截路,在那条道上跑的踉踉跄跄,有几次差点栽进河里,即使是这样,她也没停下来。

她也没回头,死都不回头。

天子再难遏止怒火,走的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最后他拔步跑起来,看着那纤瘦背影离自己越来越近,他觉得自己身为帝王,光天化日之下,像条狗般追着一个女人着实不光彩,他到底决定给她一个机会。

“你现在停下,回头,自己走到朕跟前,跟朕回去,朕便从轻发落你。”

可姜雪甄还是不回头,她大抵是用尽了自己所有气力,在这条坎坷路上,不顾一切的跑着。

天子火大的追上去,张手扣住她的肩膀,将人拽住,往身边扯,“你和张泉里应外合,骗得朕团团转,现在朕给你机会,你不要,还想跑哪儿去!”

他斥完,姜雪甄转过脸,眼中含泪,白着一张脸求他,“你放过我,我知道错了,我给你磕头,只要你放过我,你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天子额角筋络突突跳着,“你要朕怎么放过你?”

“放我走,从今往后,我不会再与别人有半点关系,我可以不再嫁,我愿意这一生都常伴青灯古佛,这样行不行?”姜雪甄睁着那双琥珀眸,眼中尽是恳求。

她虽然从小到大吃尽了苦头,但她也是大家闺秀出身,她骨子里也是骄傲的,但她如今抛却了傲气,求着他放过自己,她受够了那些被关在佛堂的日子,她只是想活得自在些,不再受他欺辱,不再成为他的附庸。

天子死盯着她,骤然笑出来,手指向河,“好啊,你现在跳下去,朕就放了你。”

姜雪甄几乎想都没想,就纵身往水里跳去,可她没跳下去,天子先她一步将她拦腰抱回来,他暴怒道,“你这辈子都别再痴心妄想朕会放过你,你跟张泉两人一而再再而三将朕当傻子戏弄,朕不会饶了你们,朕要让你们知道,诓骗朕就活该受尽磋磨!”

他不顾姜雪甄挣扎,腾空抱起人往回走,随后便觉手上钝疼,姜雪甄一口咬住他的手,用了十成十的劲,眼泪如断珠,他的手很快被咬出血,任她咬到牙酸,也没见他松开人。

姜雪甄跑了这么远,她已经从顺天府跑出来了,她跋山涉水来到河间,在这里安置了属于自己的屋宅,她有了一间铺面,雇了善良肯干的长工和伙计,她不用出现在人前,她的长工和伙计就可以打理好一切,她最想过的日子眼看着就来了。

天子却在这时出现,将她的美梦全部打碎,无论她跑的有多远,无论时间过了多久,他都能将她找到,天涯海角,他都要把她抓回去。

天子抱着姜雪甄沿路回去,进后门时,见明官手里拿着铁锹想上前跟他拼,但被侍卫给制服了,他眼都没给一个,出前门时,眼见墙角那条夹着尾巴的猎狗冲他龇牙,还想冲上来咬他,他眸色森郁,那条狗没被吓退,张着一口獠牙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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