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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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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锦书醒来时,身边的床已经空了。

她腾地坐起,撑着要散架的身体拉开衣柜。

行军包不见了,他走了。

清晨,院里已经有邻居起来做饭了,白粥的香味飘进屋,锦书的心空空的。

他是不想看到她为了离别难过,所以挑着她睡着时走。

人虽然走了,但是他留下来的印迹,却处处都在。

门口的晾衣绳上,有他洗好的床单。

厨房的灶台上,砂锅里的青菜粥还温乎着。

水缸里填满了井水,地面洗刷得一尘不染。

他走时,把他能想到的所有家务活都做了一遍。

然而,最让锦书动容的,还是挂在晾衣绳上的晒网,里面放满了切成瓣儿的无花果,她过去看,发现里面还有张纸条。

展开,是他苍劲的字迹:

天热,三天就能晒好,晒好了给我邮一半,剩下的给你吃。枕头下,有我送你的礼物。

礼物?

锦书承认,他这种“藏宝图”式的留言,成功冲散了她对离别的感伤。

林毅轩是懂得制造氛围,提供情绪价值的。

带着好奇,她进了屋,心里想着他的礼物。

林毅轩把他大部分钱都给了锦书,他身上没有多少钱。

所以锦书猜,不会是金银珠宝等贵重物品。

林家的传家宝玉镯,已经戴在她手上了。

所以,会是什么呢?

手探入枕头底下,摸到了,是一个牛皮纸袋。

抽出来,纸袋上一行大字:我见众生皆草木,唯有见你是青山

哪怕是于总这样的钢铁直女,看到这样一句话,心也要被融化了一半。

她觉得,哪怕不看里面的东西,只这一句话,看着也足够暖心了。

纸袋很轻,上面是空的,底部有一小块凸起,看着里面的物件不大。

锦书带着笑将手里的东西倒出来,然后,她瞳孔地震。

这,这个是——?!

白皙的掌心上,是一枚黄色的弹壳。

尺寸是762x54,这是85狙击步枪配备的子弹。

锦书不是军迷,不懂军品,但为什么知道得这么详细呢?

因为这枚被改装成项链的弹壳,前世她贴身带了三十年。

她熟悉这上面的每一道纹路,甚至连焊点,她都记忆犹新。

在她还是少女时,一个军人救了她,送了她这个,从那以后,她就把这个当做护身符戴在身上。

一开始是戴在脖子上,后来生意做大了,不能被人看出软肋,戴着这个所有人一看就能想到,于总对军人有好感。

于是,这个弹壳就挂在了于总宾利车钥匙上。

她走哪儿都带着它。

也是因为这段经历,她穿来后,知道林毅轩是军人,所以对这个家照顾有加,在他没回来时,撑起了一切。

她甚至还在刚回来时,想过要找那个帮过她的大哥哥。

现在,这个弹壳又重新回到了她的身边。

所以——

锦书捂嘴。

是他!

林毅轩就是前世救过她的那个大哥哥。

命运兜兜转转,让两个人再次重逢。

他在走时,把他的护身符留给她,用意只有一个。

想到这,锦书握紧弹壳,任由脸上泪水翻涌,她冲出家,不顾一切地往前跑。

她想看一眼林毅轩,现在,立刻,马上!

“哎呦~~~你不长眼睛的呀~”于婷妹差点被锦书撞翻,她是过来找茬的。

现在就下手

锦书根本顾不上于婷妹,她现在就想跟林毅轩见一面。

跑了两步,她又折回来,揪住于婷妹的领子质问:

“你来时,看没看到林毅轩?”

“我干嘛要告诉你?”于婷妹被她吓了一跳。

锦书一把锁住她的喉咙,她现在赶时间,没空跟她哔哔。

“说!”

“在,在公交站台看到了,他在等车!”

公交首班车发车是固定时间,所以林毅轩出门早,却还是要等车。

锦书跑了出去。

巨大的震惊让她引以为傲的大脑彻底死机降智,她甚至忘了,她骑自行车远比跑步要快。

跑了几分钟,隔了一条马路,就看到林毅轩背着包正在上车。

“毅轩!”锦书大喊。

清晨一堆人挤公交,离得远,他没听到,人已经上去了,车缓缓发动。

锦书追着车跑,扯嗓子使劲喊。

林毅轩终于听到了,可是车也开了。

他冲到窗前,就见他那励志要做高山永远保持淡定的媳妇,跑得头发都散了,对着公交车跑,嘴里似乎说什么。

“师父,停车!”林毅轩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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