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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知行合一才是真(7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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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突发事件,必须先确立正确的原则,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正确指导。

(一)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将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扰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打破了正常的组织界限,使社会机制不能正常运转,这时安全就成为最主要的目标,应将挽救人民生命和保障人民基本生存条件作为处理突发事件和开展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最主要目标体现在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上,其中人员的生命安全属于最为核心的目标。因此,当我们要确立救援工作的优先次序时,必须牢固树立“生命第一”的原则,始终把突发事件对生命的影响放在优先选择的首位加以考虑。这也符合突发危机状态下公民权的维护和保障的原则。生命权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对人的生命权的尊重,是人类社会的一条基本公理。在突发事件中坚持以人为本,一方面要做好预警防范工作,尽量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以保护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另一方面,在事件发生后应最大限度地安慰民心,使他们较快恢复事前心态。坚持以人为本,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验一切突发事件处置成效的最高标准和根本尺度。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按照突发事件的客观规律开展各项工作。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及影响因素极为复杂,但其内部必有一定的规律性和必然性,只要实事求是,科学地分析发展态势并找出规律,定能避免突发事件的爆发或减少突发事件的危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就应当具有科学精神,努力探索突发事件规律,制定出科学的决策。对此,应运用专家和“外脑”的力量,做到科学分析和决策。要将一些先进的科学技术运用于突发事件的处理中。要针对不同情况下的突发事件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因为突发事件的无常性和影响因子的多变性导致其发展方向的不确定性,应灵活运用各种方法,形成符合实际情况的工作模式。在自然灾害情况下,应做好安全教育和受难者的心理安抚。针对公共卫生事件,应做好信息播报和卫生宣传,使他们认识到事情的实际情况并树立积极的心态。针对社会安全事件,应做好普法教育,使人们树立安全意识,依法进行自救和互救。

(三)坚持及时有效原则,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效率。应在控制突发事件过程中迅速、准确地收集各类信息,抓住各种有利时机,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许多突发事件具有瞬间性,若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在适当时间内协调,就会失去解决事件的条件和机会,导致后果更加严重。一方面,树立时间观念,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最新的有关突发事件的各种信息及时做出控制和处理决策调整,另一方面,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在控制突发事件的执行上,可根据最新信息以及情况的变化作出理性的选择。思想政治教育者树立时间观念,应考虑突发事件各个环节的信息,及时对处于关键时刻的公众进行鼓舞和激励,激发他们战胜困难的勇气,最大限度地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坚持综合协调原则,整合全社会有利资源应对突发事件。应全面考虑突发事件影响因素及影响范围的广泛性,整合各方面有效资源进行综合教育和管理。大多数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结果都具综合性,因此突发事件处置必须在有关协调部门的领导下有序进行。突发事件应对力量来自各个部门,包括交通、通信、消防、食品、搜救、救护、物资支持等,因此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协调一致很重要。在突发事件的防范过程中,有关部门和个人数量庞大,应该做到综合协调。这些部门应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作战,既发挥各自资源优势进行各自的工作,又相互配合涌现出新的整体性功能。

部分领导干部之所以在突发事件面前应对不力,无所作为,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缺乏见微知著的敏锐性。主要表现为在突发事件出现之初,有的领导干部不能从偶然的、表面的、零碎的、初露端倪的、稍纵即逝的现象中明察秋毫,未能从蛛丝马迹中及时准确判明情况。也有的领导平时习惯于抓所谓“大事”、“要事”和面子事,不屑于抓群众反映强烈的“小事”,从而导致社会矛盾不断积累,错失了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时机,最终发展成了“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局面。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有的领导干部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敷衍态度,怕得罪人,怕丢乌纱帽,遇到矛盾绕道走,处置不及时,从而酿成大祸。

(二)缺乏驾驭全局的能动性。表现为面对突发事件,没有通盘考虑,抓不住主要矛盾,对突发事件的成因、性质、趋势未能准确判断,遇事慌张,头脑发热,急于求成,手段粗暴,从而导致顾此失彼、因小失大,贻误全局。

(三)缺乏快速反应的果断性。表现为面对来势猛、发展快的突发事件,反应慢、等待观望、放任自流,缺乏迎难而上、不畏艰险的勇气;缺乏处变不惊、大胆果断的气魄;缺乏审时度势,沉着应对的能力;缺乏令出法随、雷厉风行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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