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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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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凉脚下的这块地被他扫的锃光瓦亮,都快掉秃噜皮了。

听到温母的问后,他直起了腰,随意地换着手中扫帚方向,“啊,你忘记了吗?这不是你给我安排的工作吗?”

“我来这里当保洁啊!还别说,你看保洁这活还挺有意思的。”

一旁的保镖们听后忍不住侧目,这居然是温家少爷?

不对,如果他是温家少爷,那刚才跟着温父温母来的那男人又是谁?

哦,对了,他们突然想起来,就前两天温家放出消息,他们找回了自己的亲生儿子。

原来20多年前,孩子刚出生的时候就被抱错,直到前段时间他们才发现不对,找回了自己的亲生儿子。

不过这事情对于陆家来说,并不会引起什么波澜。

先前陆家与温家定下的婚约,说的好听一点的是定下了,说的难听一点的不过是口头说说而已,而且这么多年,温家与陆家从不往来,这婚约能不能履行还是个问题呢。

更不要说,他们常年跟在陆深的身边,自然是知道陆深对于这从小就定的娃娃亲有多厌恶。

所以温家少爷换没换人,对他们来说,还真的是一点影响都没有。

不过光是看这两位少爷的脾气性格跟外貌,反倒是当保洁的那位更让人看了觉得赏心悦目。

真少爷性格有些嚣张,而且今天穿的就好像一只开屏的孔雀,他难道不知道肤色不太白的人,穿一身的银色会显得很拉垮吗?

而且谁家好人这样穿衣服的?!

他们经常跟着陆深参加晚宴,经常看到晚宴上那些千金大小姐穿的银色鱼尾礼服,走起路来波光粼粼,仿佛真如美人鱼一般。

白色的肌肤将那礼服衬托的越发华美。

可是穿在温益身上的这种颜色,却全然不是这种好看的银,反倒像是某些不大正经场合里面的少爷所穿的那种公关服。

反观旁边那位,虽然只是简单的保洁服,但是却清清爽爽,嫩得就好像春天里冒出头的春笋一般,鲜嫩多汁。

再看温父温母,这么一瞅,温益确实是他们的亲生儿子。

就这气质,就这外貌,根本骗不了人。

温益可不知道,那看似外表一本正经,严肃非常的保镖们,心里还嘀咕着这种八卦的事情。

他是典型的在外面吃惯了苦,所以一朝有钱,不管这衣服合不合身,他只要觉得贵就往自己身上里套。

却是不知道自己新交的那些狐朋狗友在背地里嘲笑他嘲笑的有多狠。

就算是真少爷,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胡闹,怎么能让温凉在咱们医院当保洁呢?”

温父被气个半死,他是一点都不知道温母跟温益的主意,温凉搬出去后,温益还在他面前说,是温凉他自己找到了工作,又觉得自己的身份尴尬,所以不想留在温家。

他们劝过了,但是温凉一意孤行,只好放他离开。

结果呢,结果现在温凉却说他是被温母赶出来在医院当保洁的。

这要是被外界知道,温父这张老脸可往哪放啊?

他们温家又不是养不起一个闲人。

而且现在还是在陆家人面前被曝出了这种事情,陆家本就看不上他们温家,这个样子,陆家岂不是更看不起他们了?

“你别听你妈的,从明天起就搬回来,到公司上班。”

温父这话一出,温母跟温益同时脸色大变,温益更是急不可耐地张嘴,“不行,不可以,他又不是温家人,凭什么让他进公司?”

在他看来,温家是他的,公司也是他的,一丁点都不能让温凉沾染。

温父气急败坏地看了他一眼,这个蠢货!

进了公司让他当个打杂的都比在外人知晓他在医院当保洁要好听吧?

温母也站在儿子这边跟着搭腔,“就是就是,温凉什么都不会,成绩那么差,怎么去公司帮忙?可别是帮倒忙,我看他在这里当保洁,扫地扫的挺好的,他自己也喜欢,是不是呀温凉?”

温凉捏着扫帚,可怜巴巴地低下头,语气卑微极了,“对的,我喜欢当保洁,我喜欢凌晨半夜起来扫地,我甚至最喜欢去太平间打扫,就算被太平间的一些小动静吓到半死,也都是我活该。”

“我一点也不喜欢去公司上班,不喜欢早九晚五,不喜欢坐办公室像个白领一样。”

温母:???

这话怎么听怎么觉得有点奇怪?

温益却是趾高气昂地扬了扬头,“爸,你听到了没有?温凉自己犯贱,就喜欢去太平间扫地,你别拦着他。他就是贱骨头,好的工作他根本就不配。”

就在这时,一行人行色匆匆地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保镖立马上喊前了一声大小姐,将刚才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他们。

“家主正在抢救,医生那边还没有什么动静。我也已经叫经常照顾家主的医生,往这边赶了。”

陆家大小姐陆芊点了点头,她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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