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章 麻烦中的麻烦(1 / 2)
《超级英雄》由于没什么故事,对读者而言,只是对里边的人设感到有趣,但也仅此而已。毕竟没有故事的烘托,读者还无法深刻感受到那些角色的魅力。
然而贺晨想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他的目的是抢先把超级英雄全部聚集在自己的名下,为以后的超级英雄世界做铺垫,欣赏正义联盟大战复仇者联盟这种喜闻乐见的事情。
在他没把超级英雄出完之前,他一点也不希望超级英雄这种题材出名,因为一出名就会跟风,一旦有人跟风把他喜欢的角色在别的地方画出来了,那对贺晨而言,将是一个莫大的遗憾。
毕竟一旦火了,别人肯定不会放手这个摇钱树,而贺晨若想取得那个或者那些超级英雄的版权,恐怕就不只是收购超级英雄,而是得把那个公司整个打包收购才有可能。
其他想要跟贺晨竞争的公司,肯定也不会坐视不理。
因此一旦某些超级英雄落在了别人的手里,那还能不能拉进贺晨的超级英雄世界,那将是一个未知数。
然而,越担心什么越来什么,本来大家都还对超级英雄这个题材没什么兴趣,可是当作者们看到贺晨那些令人眼前一亮的设定后,于是全世界范围内掀起来一阵超级英雄热潮。
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会魔法的,会仙法的,会武术的,玩科技的,高智商的,乱七八糟的超级英雄横飞。
贺晨郁闷得直吐血,由于汤姆和杰瑞没回来,贺晨担心是惊漫发现了这个题材的潜力,于是准备抢先弄出来,可是他抢先弄出来之后,又导致无数人跟风,反而让超级英雄题材泛滥了……错的不是他,是汤姆和杰瑞!
在大洋彼岸的汤姆和吉瑞正在吐槽惊漫的解约程序怎么这么磨叽,突如其来忽然一起打了个寒颤,环视四周,四目对望,不解为什么忽然有种阴冷渗人的感觉。
不过,幸好,贺晨将人气最高,最喜欢,以及速度、力量、体质、金、木、水、火、土这一类基础能力者优先创作了出来,至于剩下的衍生能力,贺晨则可以慢慢创造。反正一切的根源都在自己这里,只要别人用了类似的基础能力设定,那么就是“借鉴”他的,已经没有人能阻挡贺晨缔造超级英雄世界的脚步了。
贺晨此举昭然若揭,为各个国家都创造出了超级英雄,明显是准备面向国际市场。面对漫画的创造者,惊漫的压力尤为巨大,因为他们已经知道了一切:汤姆和杰瑞在动漫节上跟贺晨有过接触,然后一回来就辞职,这背后的事情还用多想吗?
他们深信天漫挖汤姆和杰瑞正是准备进军美国市场,而那个简直是为美国口味量身打造的《超级英雄》故事,就是天漫抢滩登陆战的号角。
而且还是选在他们谈判的最紧要时刻,要知道由于市场不同,天漫旗下的作品能够改编并被美国市场接受地作品并不多,倘若天漫是专门针对美国市场来出漫画的话,那对好莱坞的吸引力非同凡响。
艺术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个会玩商业化的艺术家。
于是本来稳坐钓鱼台的惊漫急了,同样跟惊漫一样着急的,还有环球影业。
贺晨把合同改后,天漫每次都得从他们兜里分走一笔钱,虽然电影的票房都非常好,可是票房越好,他们就越心疼——贺晨的版权合同全部都是分成合同!
如果他们也能拥有这些作品的话就好了,哪怕差一点,那也全部是自己的钱。
于是环球影业决定学习天漫,收购一批上游版权产业:小说、漫画。
不仅他们能拍,不想拍的话,还能把版权卖给别人,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此次交易是低调保密的。
天漫此次突然推出《超级英雄》,里边的设定,非常符合美国的口味,但是这部作品的出现时间却耐人寻味——不早不晚,在他们准备单飞,走自己原创路线的时候,突然推出。
昆西?琼斯立即联络贺晨,表示希望能购买到其中美国队长、超人、钢铁侠等等非常适合美国口味的角色版权,但是贺晨直接拒绝。
昆西心中一沉,他心思急转,猜测这明显是贺晨看出他们单飞的想法而不满了。
于是决定增加筹码,赶紧敲定收购步伐,免得夜长梦多,而惊漫也正有此意,环球影业报价最高,而且有跟天漫合作的经验,擅长改编,两者一拍即合。
其实,昆西如果要的不是角色版权,贺晨说不定还会考虑考虑。倘若角色版权卖给了他们,那贺晨以后的超级英雄大世界怎么办?
他可不想走上漫威的老路,号称漫威亲儿子的蜘蛛侠,被卖给了索尼,于是漫威世界电影中,基本就再也看不到他的亲儿子了,还有比这更悲催的事情吗?
况且,这每一个角色都拥有着超级深厚的商业价值,光周边就能卖到手软,一点也不比《高达》系列弱。
贺晨自然不可能把这钱送给别人——贺晨想看到的某些好作品,还得依靠从这里赚来的钱才能去制作啊。
收购之后,还有一大堆交接的事宜,等最后消息公布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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