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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北极行(熊与蜂窝)(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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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熊被这“当头一棒”打得有些懵了,摇了摇胖乎乎的熊头,两只熊眼紧盯不远处的怪兽,爪子在水里刨动,嘴中发出低沉的嘶吼。

熊,是一种凶猛的动物,平日里看起来温驯憨傻、笨拙迟钝,但熊一旦被激怒发起狂来,便是山中老虎也得绕路而行。

这头熊现在就处于被激怒的状态!

熊的攻击力自不必多说,就连人们常以为熊看起来胖乎乎的,一定跑不快、速度很慢。

这其实也是一种错误的认知,熊的奔跑速度绝对不慢!

这头棕熊发起了进攻,右爪一拍河水,在高高溅起的水花下,一颠一颠地朝程凡冲来。

河滩很浅,水流对熊的速度几乎无阻,它和程凡距离又不远,只是几秒便已至程凡面前。

恶风扑鼻,棕熊嘴中露出尖牙,竟直立而起,迎面扑来,宛若一道厚实的熊墙压至。

程凡首先想到了不是如何反应躲避,而是这厮究竟有多久没刷牙了?

熊嘴刚张开,就有一股恶臭扑至。

程凡眼珠转了转,那眼神看着这头棕熊的皮毛颇有些不怀好意的味道,在熊要扑到身上时,右爪尖利的爪刃弹出,并合一处,像是一把锋利的长剑贯穿而出,他的身体和棕熊撞在了一起。

“砰”

程凡被撞得倒退了几米,落在了水中。

“吼,吼”

棕熊发出沙哑的嘶吼,肥硕的熊头下脖颈处,一口不小的血洞正汩汩冒着热腾腾的熊血。

熊直立着,想要用两只肥厚的熊掌捂住那口流失生命的血洞,可它再怎么努力,也堵之不住,无法挽留自身生命的流逝。

“砰,啪嚓”

棕熊人立起的身体倒下,在河中溅起一片水花,它的眼睛渐渐失神,脖颈被割裂处流下的熊血浸入水中,染红了大片的河水。

这头棕熊算不得很大,一米六七左右,应是最近一两年内才离开母熊独自生存。

程凡将熊尸从河中拖上岸,开始对熊进行处理,他小心翼翼地用爪子将熊皮切割下来。

他刚才一击格杀棕熊之前,突然想到,自己可以弄一张熊皮,做一头披着熊皮的兽。

仗着爪子锋利和力气大,程凡没费多大功夫便将整张切除了脑袋的熊皮剥了下来,接着又对熊肉进行切割处理,在流淌的河水中将熊皮和熊肉清洗干净,又用几根木棍搭成一个简易木架,将熊皮用草绳绑在木架上张开,放在太阳底下晾晒。

如果刚从动物身上剥下来的皮毛,晒干时不用架子张开,那么皮毛会失水收缩,导致不够匀称,得到的面积也小。

这是程凡前世在看埃德·斯塔福德的荒野求生节目中学得的一些小知识。

将切好的熊肉在河边的岩石上晾晒,程凡看了看四只被摆在同一块岩石上的棕色熊掌,转身跑进了山林,他记得在来时附近的树林就曾看到过蜜蜂出没。

跑到树林中,阳光已过午后,太阳高悬正空。

这里的温度依旧不高,尽管太阳在身,仍能感到一阵寒意。

林间倒是被阳光点亮,缕缕光辉透过林梢和叶间的空隙落下,照耀地上,让山林显得极为干净明澈。

空山静而鸟语大,“嗡嗡嗡”的翅膀振动声被这安静的树林被衬托得更大,在一棵树下,程凡抬头便见,离地七八米高的一根大树枝桠上,挂着一个大大的蜂窝。

密密麻麻的蜂洞中进进出出许许多多的蜜蜂,准确说这是马蜂窝,每一只都比寻常蜜蜂大,来往成群。

程凡在树下摆尾仰头观察,也不知这些家伙在漫长的冬季里怎么存活下去?难道它们会冬眠不成?

对此,程凡只得感叹生命的奇迹,自然造化的神秀。

树是一棵白桦树,属于耐寒树木,树很高,树皮呈白色、易燃,是一种在野外良好的引火材料。

看着蜂巢离地这么高,瞧了瞧树的粗壮程度,爬树和直接砍断树的方法并不可取。

程凡在四周望了望,找到了一棵生长有十来米高、树干不粗的落叶松,费了一番蛮力将这棵小松割断弄倒,也没剔除多余的枝桠,程凡扛着它到了蜂巢底下,他准备用树捅下蜂巢。

捅蜂巢这样的事,他在曾为人时的童年,跟小伙伴们做过多次,那时虽然经济不发达,但山清水秀、环境很好,山上时常可以见到兔子、野鸡和竹鸡等出没,林间也生长着野生的兰花草和各种菌类。

每当到了春时农忙或夏日,一场雨后,山中有松花菌、鸡蛋菌(地方称呼)、鸭蛋菌、伞把菇等山林美味成熟,便会跟着一群小伙伴下河摸鱼、跑去山中采蘑菇捉竹牛等。

当然,那时没有糖吃的他们,对甜甜的蜂蜜极为渴望,发现一处蜂窝后,大伙儿一起捅蜂窝的事情也没少干。

最初不懂技巧,被蜜蜂追着狂蜇,一个两个手脚脸上都肿成胖子,还舔着一勺蜂蜜笑得合不拢嘴。

回想那些时光,过得贫穷,却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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