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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母亲得到的补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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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丽萍认为自己是个顶幸福的女人。

她年轻的时候被邻里亲朋说“心活”——当然不能从好的意味那一方面理解——无非是说她不安分,不肯老老实实地在乡下找个淳朴憨厚的庄稼汉,农时种地,闲时去工地上干上一季,像村里的女孩一样过上踏实本分的生活。

她上学的时候就比旁人都聪明,成绩好到非要闹着爹妈去城里上高中,那时候大姐出嫁了,唯一的哥哥早也进了社会,家里是供得起的。

进了城,她倒完全不像个乡下人了,手里的茧一藏,就凭她白嫩的皮肤,谁能看出她是稻田里走出来的姑娘。

她偏不要做一个跟大姐一样粗糙的女人——她当然领大姐的好,只是不希望自己也一辈子困守在泥泞的土地上——于是她执意要念书,进了城也不愿意做个乡下来的土包子。

在青春洋溢的日子里,她剪短发,梳着大胆的男式中分;她看不上棉长裙,穿男士衬衫,宽松的裤腰上扎一条细皮带;她书读得好,敢在课堂上和老夫子争问题的答案。

她不漂亮,不是城市户口,却围得整个县里的高中男生团团转。她已经构想好了自己的无尽美妙的人生,她要念师范——国家会有补贴,这样就不用再听那些穷酸亲戚们跟爹妈念叨养一个女儿还花这么多钱——她要留在城里,她要找一个城市里的老公,逢年过节从城里大包小包地回家看望爹娘……

可生活永远不会给构想一个实现的机会。她高考成绩被人冒名顶替,老师同学都心知肚明却无可奈何,爹娘在县里使不上关系。她在家大哭了三天,决定再考一年。结果她那走上社会的唯一的哥哥原来干的是非法的勾当,让人抓进了局子。父母这下倒是能使上关系了,散尽了家里所有的钱把他捞出来。接着就是四处求媒,用家庭来让他安稳下来。

她当然知道自己作为女儿的地位,书是不可能再读了,她别扭地绝口不提自己作为女儿的失望,背井离乡就去海边打工。在那里她谈过恋爱,遇到了曾经海誓山盟现在却连脸都想不起来的人。

岁月蹉跎,在养殖场电子厂服装厂干了几年,一晃一晃心气就散了,她对生活不再是那种高傲的态度,最后还是通过父母认识了孩子们的父亲,平淡地结婚生孩子。

但她就连生孩子都比别人会生,闺女儿子一下全齐了,两个孩子生来就有好相貌,尤其是女儿,骨相皮相长开之后更是漂亮得不得了。两个孩子性格温顺,听话又懂礼貌,在教育上基本没怎么闹心过,儿子处事更是人见人夸,连她那个难伺候的小姨都赞不绝口。学习上更是不用说,儿子自觉又刻苦,女儿虽然有点散漫但成绩也不差。

两个人更是好得不能行,虽然都比较内向安静,但从没见过他俩像别人家兄弟姊妹一样打架,两个人连讲话都轻声细语的,真是看得她舒心。

过节的时候每凡他们姐弟俩上了桌,其他的那些年龄相仿的子侄头都不用抬了,根本不需要她自卖自夸,七大姑八大姨的赞美感叹都够她下三碗饭。

有了她这一对龙凤胎,她和孩子爸爸都充满了干劲儿,积攒十多年,在省会里的好地段买了房,虽然摊上点外债和贷款,但也算是在大城市里立稳脚跟了。两个孩子成绩好,上得都是省重点,未来也是要年名牌大学的,当年的那股心气,也就随着她日子上的起色又回来了。

婚姻上有点不幸福,也不算什么大事,本来就没什么感情的两个人搭伙儿过日子,为着孩子奋斗罢了。但猜忌和争吵已经使她精疲力竭,她也只是个女人,面对着生活和养育孩子的压力,也会需要一个依靠……只是不该让女儿知道的——她那么懂事的女儿,现在和她却始终较着劲似的。

她知道女儿不高兴她的外遇,但孩子父亲不在家,生活在远离家族的省会城市里求人办事总要有个依靠,家里面从装修到修电器,从升学到开家长会,她一个女人怎么支撑得来,两个孩子虽说懂事,但他们到底不是生活在虚幻中。她是个现实的人,到了这个年纪无非也就是过两个孩子,详细地探究感情太奢侈,但她也应该有自己的生活。

表哥对他们家极为关照,她做业务经理比原来做正式工挣得还多,时间又宽松,装修帮忙联系材料、升学帮忙联络关系,就连每年儿子的家长会都要他代劳,她觉得自己心里也是有一些松动。况且到了她这个年纪,贞洁什么的也不再是一个女人会死死守护的东西,生意场上见得多了,两个中年人互相渴求肉体和陪伴绝非是太过离经叛道的。

只是这些事怎么能和女儿儿子说呢,他们还正在天真年少的日子里,还没经历过这个现实残酷的世界。女儿和她吵了一年,直到突然间就放弃了对这件事的执念;儿子她料想应该是不知道的,尽管她没恳求过女儿不要说出去,但她知道即使双胞胎再亲近,有些事还是不会分享的。

总体上,她觉得自己是个好母亲,原来家里开支拮据,虽然和孩子们说要节约着用,也没少过他们的零花钱。现在条件好了,她干业务经理挣得多了,更是对孩子们有求必应——虽然他们也根本不怎么爱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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