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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伍二章 告别天津之最大意外(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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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都没有。就这样,王志平决定…徒步走回天津。

即便王志平有超过平常人三倍的体力和脚程,走了三个多小时,也才走到天津城外郊区的西泥沽村,距离黄家花园的住处还有将近一半的距离。「怎办?万一老闆醒了然后走了,我该怎么办?」王志平第一次感到惶恐,有种地下党找不到组织的慌张。

当他在路边发呆的时候,一位小姑娘挑着两篮菜从旁走过,平时这小姑娘是没这么大胆的,尤其西泥沽村是个小地方,外人并不多。但她见到一个年轻英俊的帅哥站在路边徬徨,她一时心动又心软,于是上前问道:「这位小哥,你可是迷路了?」

王志平点点头,虽然他平日都负责招待来往宾客,但其实都只是一些简单的招呼,能说上最多话的人就是老闆,而且经常是老闆说,他附和两句,很少会有机会主动和陌生人说话,尤其又是个令人心动的可爱小姑娘。

这位小姑娘也很害羞,看对方只点点头不说话,还以为对方是聋哑人士,于是又鼓起勇气说:「小哥,我叫樊凤兰,我是村长的女儿,我带你去见我爸,你有困难再跟他说吧,好吗?」樊凤兰也没和哑巴打过交道,交给老爸应该是她能想出来最好的点子。

王志平看着脸上带着些许雀斑,却很温柔笑着的樊凤兰,还是不知该说什么,于是再度用力点了点头。

就这样,一个纯朴的乡村小姑娘挑着菜篮走在前面,后面跟着一个城市出身、西装笔挺的年轻帅哥,这画面说不出有多么奇怪。

走了一会儿,村里一些顽皮小孩已经跟在后面嬉闹:「羞羞羞,阿兰挑篮前面走,阿哥后面往前凑,阿兰爱阿哥,快点给糖果…。」樊凤兰满脸通红的放下菜篮,拿起扁担想要驱赶调皮小孩。而王志平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傻傻地站在原地看。

一会儿一个彪形大汉走过来,大吼一声:「干嘛!造反啦!」小孩纷纷大叫一声:「村长来啦!」就一哄而散!原来,来人是村长樊志涌。

「爸!」樊凤兰一边叫着,一边重新挑起菜篮跑过来;樊志涌看到远远站着一个年轻男子既不帮忙女儿赶小孩,也没帮忙挑菜篮,整个人就像个木头傻在哪里,他皱着眉头想着:「这楞头青如果想追我女儿,窗都没有,别提门了!」

樊志涌只有这个宝贝女儿,妻子又死得早,他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掉了,宝贝的不得了。开国术馆的他,平时根本不让女儿干粗活的,只让她在家帮人刺刺绣之类的,可惜女儿遗传到他的粗手粗脚,绣个鸳鸯像对鸡,刺个牡丹像绣球,美女像男人、龙像虫、虎像猫…等等乱七八糟的不胜枚举,总之,就是接不到活。

待在家里闷着的女儿不开心,他只好同意女儿到村口早市卖点菜,但只能卖两个时辰,接近中午,他就会去接女儿回来。今天刚好有个病人接骨接的麻烦点,耽误了点时间,没想到女儿身后就跟了个男人?这可让他紧张万分,正想好好盘问一下来歷,没想到女儿上前来,开口就说:「爸,这位哑巴小哥迷路了,他话不能说,但还听得懂,您就帮帮他吧!」「原来是这样啊!助人为快乐之本,你把他叫过来,我问问。」樊志涌一听心里的担心就放下一半了,于是难得温柔的说。

樊凤兰就去喊了王志平过来,王志平说不上人高马大,但和他老闆一样,不算瘦,身长也有一米七五,只是因为害羞,怯生生的样子,让他看来有点瘦弱。

王志平站到一米九的樊志涌跟前,那真的是矮了大半截。「小子打哪来的?识不识字?能不能写?」说完就从身旁一颗大树折下根碗口粗的树枝仍了过去。

王志平是近侍,学习机里灌的都是近身搏击,一伸手就把树枝捞了起来,会意地顺手在沙地上写下「天津黄家花园南京路」九个字。

「好功夫,好字!」对了!王志平还兼任秘书,所以秘书技能,包含各种书法也都在输入他脑袋瓜的行列之中,毕竟这年头写字机会比打字多。而他顺手写的是行书,如果是行家一看,就知道是大师手笔,毕竟那是完全復刻王羲之的笔法。可惜樊志涌是个武夫,能认得字好,就已经是超出水平了。

「这里是西泥沽村,离天津还有六十里路(华里,约等于公里的一半)。脚程快的话也要走上半天多,现在中午,你走到家可能都天黑了。我帮你找台牛车,虽然快不了多少,但至少不会那么累。」

王志平发现他用写的,比较敢沟通,于是写了「电话」两个字。

樊志涌差点笑出来,哑子用什么电话?但又觉得讲出来没礼貌,反正这方圆六十里都没电话,所以直接告诉王志平:「电话只有天津市区才有,你要不就赶快上路,要不在这歇一晚,明早再动身。」

王志平心里急,于是写下:「马上走,往哪个方向走?」

「小伙子你真急躁,都离家老半天了,急着走,也不差这半天。」

王志平快哭出来的脸,又写下:「急事!」

「爸!你就帮帮他嘛!我看他真有急事。」

「好吧!等会儿,我去借牛车,阿兰啊!我们跟他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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