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审案(2 / 2)
众人这才安静下来,老老实实不再说话。
长安县令高喊了一句,“木家的人可来了?”
几个人都看木芳颜,木芳颜连忙走出去,蹲着行礼,“木家叁娘见过县令大人。”
长安县令嗯了一声,道:“木小娘,七日前,可是在你府中发现一具被箱子装着的骸骨?”
木芳颜点头:“回大人的话,正是。”
“你这宅子从谁手中得来?”
木芳颜想了想,道:“是从一个姓郑的房屋中人手中购得,衙门应该有交易的存档,大人尽可去查。”
长安县令命人拿出购房交易文书,确认木家所言。
便问中人,房屋之前的主人是谁。
郑中人忙道:“之前的主人姓陈。”
姓陈的一来就大呼冤枉,说自己自从买了这房子,屋子里就时常闹鬼,不得安宁,他倒是有心想把房子转出去,可转了叁年,始终没人肯接。
直到木家的人买走,而这房子从何而来,自然是来自姓李的人家。
众人不明,县令为何要屡清楚这个关系。
木芳颜却是看明白,县令是想要摸清,闹鬼之事是何时有的。
从陈家人口里可知,这房子到手的第一晚就不得安宁了,当时陈家人想要退回,可李家根本不认,还躲了出去,这两年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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