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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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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是一个前一个后的走着,只是这灯光似乎将人照的太过清楚了些,让本要剖开心迹的人,又缩回了龟壳之中。

沐朗想要保护自己的心,明显的让人一眼就可以看穿,许晓雅很好奇他从前经历了什么,却只能循序渐进的一点一点的深入,不敢露出一点行藏,让那人刚刚露出的那一点缝隙,又严严实实的合上。

许晓雅不是心理医生,但她为了能够多少了解到被采访人的心理,读过一些书,懂得徐徐图之的道理。

许晓雅不由自主的看了看前面走着的沐朗,他的背影被灯光照成了五颜六色,赤橙黄绿应有尽有,就像他这个人,总是以不同的面貌出现在你的面前,在你自以为了解他之后,打破你对他的印象。

沐朗前行的步子不快也不慢,似乎每一步都经过了计算,不会让许晓雅觉得慢,也不会让她跟的辛苦。

一辆辆汽车从他们身旁飞驰而过,一对对情侣从散了场的体育场走出,有人走的快,有人走的慢,在经过许晓雅二人面前,总会刻意的看一眼,他们像一对吵了架的小情侣,谁也不理谁,却又舍不得分开。

可谁也不会停下脚步,这世上有太多的故事,每个人都是主角,许晓雅只是其中的一员,重生了又如何,终归不过是芸芸众生中平凡的一个,不会引得任何人驻足。

沐朗一直往前行着,并没有开车的意思,这让许晓雅猜到,所谓的老地方 ,离这里并不远。

许晓雅心中的宵夜,那是广场旁边的大排档,或者是一间港式茶餐厅,但封河的理解显然跟她有些出入。

拐角的一间咖啡厅很快映入许晓雅的眼帘,黑色的牌匾在白炽灯的照射下,显现出三个明亮的大字,“落云轩”,这名字如果出现在一个中式茶屋里却是不会让人稀奇,可这么古风的名字,却属于一个西式咖啡厅,这里老板的品位,真是与众不同。

“这‘洛云轩’本来是个茶屋,可后来老板娶了个洋媳妇,洋媳妇喜欢喝咖啡,于是这里被改造成了一个咖啡厅,名字却被保留了下来。我与封河在演唱会散场之后,经常来这里。”

沐朗看出了许晓雅的疑惑,跟她解释道。

许晓雅被沐朗“洋媳妇”这个称谓小小的惊了一下,老一辈人喜欢的称呼,到了现在年轻人这里,都变成了一种土话,预示着没文化。

沐朗是留美而回的医学博士,正正经经的海归派,自然不会没文化,许晓雅没想到也会用这样一个称谓,可这土话从他嘴里说出来,不但没有土气,还成了一句时尚最前沿的流行语。

老板的洋媳妇到底与许晓雅并无任何关系,她今夜的目的,不过是为了圆凌蓝的一个梦。

可即便是重生而回的许晓雅,也没能想得到,这个梦,会圆的这样彻底。

咖啡厅的环境清幽,封河考虑到自己的影响,定了个包间,许晓雅二人进来的时候,封河与凌蓝已经谈笑风生了,一点也不像是第一次见面的人。

凌蓝对封河的了解甚至超过了许晓雅,她如数家珍似的,准确的说出封河的喜好,封河的每一首歌,甚至是封河每一次演唱会的时间和地点。

封河笑意盈盈的听着凌蓝侃侃而谈,他看着这个漂亮粉丝的目光有些不一样了,她好似比自己还要了解自己。

晚上喝咖啡似乎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决策,对于处在兴奋状态的凌蓝而言,更是如此。

几人喝完咖啡,凌蓝就提议去ktv唱歌,许晓雅是想反对的,因为她明天还要上班,并不想通宵,可看着激动的凌蓝,她又把到了嘴边的话语咽了回去,毕竟,下一次不知道还有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沐朗摇了摇头,他明日同样要上班,还有两台手术要做,不好好休息是对患者的极大不负责。

封河的眼睛转了转。

“哥,你带许小姐回去,我陪凌蓝去唱k。”

“那怎么行。”

反对的话脱口而出,许晓雅的眼神在封河跟凌蓝之间来回轮转。

“许小姐还担心我把凌蓝怎么着?安心啦,你信不过我,还信不过我哥吗?”

一语中的,许晓雅确实是信得过沐朗的,前世的三个月加上今生的几次相见,虽然没能让她完全的了解沐朗,可他的为人,毋庸置疑。

当许晓雅被封河与凌蓝稀里糊涂的忽悠的坐上沐朗的车之后,她才反应过来,懊恼的锤了锤头,这一次,她当真是把凌蓝推入了火坑。

当然,是火坑,还是幸福之塚,却只能是当事人自己去分辨的了。至少凌蓝在把许晓雅推进沐朗的车里时,没有半分的犹豫,她最初的警惕性,在遇见封河后,消失殆尽

沐朗的车比薛清的要高级一些,一辆白色的suv,宽敞舒适,不是薛清的小轿车可比的。

许晓雅上车就睡的技能在沐朗这里再次失效,她紧张的盯着前方,眼睛一眨不眨。

“许小姐?”

沐朗试探性的叫了许晓雅一声。

许晓雅有些奇怪的瞥了他一眼,然后想起了什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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