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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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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她选择了离婚。

这时候,距离原身残疾已经过去了大半年,所有人都知道于红梅的日子有多艰难,因此即便她提出了离婚,也是惋惜同情多过鄙夷责骂。

原身不肯离婚,于红梅选择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最后的审判结果女儿归于红梅,儿子归原身。

于红梅大方的将那二十多万赔偿款让给了原身,人人都夸她大义,却忘了那些赔偿款本来就是属于原身一个人的,工伤的赔偿根本就不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内。

借着这件事,于红梅又得了一份好名声。

然而她还没有彻底利用完原身。

在法律宣判后,于红梅又回了一趟江家,别人不知道她和原身聊了些什么,只知道于红梅是哭着离开江家的,身上还带着伤,后来传出风声,说是于红梅想要接过儿子江傅养在身边,只是被霸道蛮横的原身给拒绝了,非但如此,还动手打了她。

这个消息传出来后,大伙儿就更加唏嘘于红梅的遭遇了。

离异的女人带着孩子可不好嫁,尤其还是儿子,可于红梅并不在意这些,为了孩子着想,甚至愿意和离婚的前夫低头,把法院判给前夫的儿子接到身边。

养育一双儿女是十分困难的,不仅费事,而且费钱。

但一腔慈母心的于红梅根本不在意这些,只可惜原身不识好人心,不但拒绝了于红梅,还动手打了她。

至此,于红梅厚道坚贞且慈爱的好名声彻底响彻了这一片地域。

与此同时,原身做的那些错事坏事也传的人尽皆知了。

因为这份好名声,离婚后的于红梅并不愁嫁,大家都知道她是一个在丈夫出事后依旧不离不弃的好女人,替她说亲的人很多,撮合的对象也不乏那些离异或是丧偶的有钱男人,只是于红梅都拒绝了。

直到一年后,她和她之前打工的碟片店的老板蒋天城日久生情,这才再次步入婚姻殿堂,这段婚姻自然备受祝福。

再婚后的于红梅对继女很好,这份好甚至还在自己的女儿之上,人人都夸赞她是一个好后妈,却忽略了跟着于红梅去了蒋家的江桦的心情。

八个月后,于红梅和蒋天城的儿子出生,一家四口和乐美满,更衬托地江桦如同入侵他们领地的小偷一般。

面对父亲的堕落,母亲的冷漠,江桦变得越发叛逆,在处处优秀的继姐蒋如伊的对比下,她的叛逆平庸被外界看作是原身这个歹竹基因作祟的象征,正是因为她体内流淌着原身父亲不优秀的血脉,所以即便受着和蒋如伊一样的教育,即便有于红梅这样一个优秀的母亲,她依旧是水塘里的一滩泥巴,生动形象的诠释了什么叫做烂泥扶不上墙。

至于江傅,他倒是挺争气,可是有一个原身这样拖后腿的亲爸,成绩优异的他在初中毕业后就没再往下念书了,和绝大多数留守在乡下的男孩一样,江傅靠着当年留下来的那点赔偿款娶了老婆,在对方生了孩子以后外出务工,很久才会回家一趟。

终于有一天,原身彻底把自己喝死了,得到这个消息的江傅回家奔丧,在处理完原身的后事后,变卖了家产,带着妻儿去了外地,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回来过。

彼时蒋天城靠着碟片生意没落之际将生意盘出的钱投资了房产,现在坐拥几十套房子的他过上了舒适的包租公生活。

于红梅就和贵妇人一样,精心保养打扮,闲暇时分出一点精力在小儿子以及继女身上。

江家父子仨人的悲剧仿佛和她毫无干系,只在旁人聊起他们时,于红梅顺势流下一滴眼泪,然后获得一票惋惜同情。

江流敛眉,思绪从原身的记忆里抽离,他看了眼于红梅,然后将面前那杯酒推回她面前。

“之前是我一时没想明白,其实就算瘸了腿又怎样呢,我还有脑子,我还有灵活的双手,我的另外一条腿是健康的,只要我努力,我还是能够给你和孩子们创造幸福的生活的。”

江流自信满满地看着于红梅说道:“红梅,你相信我,以后我都不会再喝酒了,我会振作起来的。”

他的眼神里满是爱意,这样浓烈的情绪让于红梅不由有些心虚。

她下意识避开江流的视线,但是对于江流的承诺,她并不放在心上。

当初他还是一个健全人的时候尚且是个月收入三四千的农名工,现在他的腿大概率是要瘸了,她怎么会相信一个瘸子的大话呢。

更何况,就算江流真的能够振作起来,就算他那条腿能够恢复如初,他顶多也就做回老本行,一个月就那么一点收入的江流,拿什么和蒋天城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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