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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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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铜棺深埋地下。干枯的尸体圆瞪的眼中一抹血光一闪而过,极尽诡异。

我流尽了血液,成为一具干尸,罪魁祸首是一个女人,本屌的女神。

从山村走出来,我没有太多的花花肠子,在父母无限的期望之下终于考上了一所还算不错的大学,南京理工大学。进入大学之后,我遇到了她。

她是那种文静的女孩,很懂事,很漂亮,在一次上课的时候,我因为去晚了,她旁边正好没有人,我就顺理成章地坐在了她身边。

我原本以为这一次的邂逅也会像之前无数次一样,各自上课完,各自离开,井水不犯河水。没有想到,她居然在我坐下的时候扭头冲我笑了一下。

没有经历过的人无法体会这种感觉,虽然我现在重新回顾的时候感觉这很幼稚,但是那个时候,我真的沉沦了,这或许就是可笑的爱情。

只怪当时本屌太傻逼,为了追她给她做这做那,各种献殷勤,各种装逼。那时候女神经常跟我说“呵呵”“睡觉”“去洗澡”,本屌竟然当真了。卧槽果真是天生屌丝的命啊!

我并不帅,但是也不会让人讨厌,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屌丝。虽说不是很壮实,但是184的个子也能给人足够的安全感。

在我不顾一切的追求下,她成为了我的女朋友,这也算是屌丝逆袭吧!她叫王雅洁,我满心憧憬着能和她快乐地生活在一起,结婚生孩子,生老病死。

后来我才知道我只是她的备胎,让她过渡用的。在她需要人帮她打水买饭,占座位的时候,我这个备胎作用就体现出来了。

我将每个月父母给的生活费用剩下的都偷偷地存起来,给她买各种各样的礼物。无论她说什么,我都满足她。

在我跟她交往一周年纪念日的时候,不,应该说是我做王雅洁备胎满一年的时候,我买了一部手机给她作为礼物。

结果却在她宿舍楼底下看到了她站在一辆宝马跑车旁边在跟一位英俊的男子拥吻。

就像是最狗血的电视剧演的一样,我愤怒地冲过去质问她,她说嫌弃我穷,嫌我长得不帅,意思就是“你就只能做我的备胎,别想拨乱反正”。那一刻我坐实了备胎的身份。

在王辉开着跑车走之前还嘲笑地告诉我说王雅洁怀了他的孩子,然后他们就走了,留下我一个人承受周围人嘲笑的目光。

当我从最深爱的人那里得知自己只是备胎的时候,当我发现平时端庄矜持的女神在富二代面前就是一个荡妇的时候,我的世界观崩塌了。

万念俱灰之下的人是不理智的,当晚我就离开了学校,回到了南京郊区的家中,趁着父母还没有下夜班,在浴缸里割腕了。

看着自己的鲜血从腕部的静脉之中蜂拥流出,我有一种解脱的感觉。

我愣愣地盯着那些鲜血,看着自己生命流失,我感觉越来越无力,越来越冷,眼线也模糊了,灵魂好像要飘起来了……

失去意识之前我感觉有无数的鬼魂围绕在我身边,幽幽的声音在若隐若现地呼唤着我。

因为我是割腕自杀的,所以体内的鲜血也是流尽了最后一滴,成为了一具干尸。

而我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魂兮归来

“阿爸。”妈一回到山村里爷爷家,就扑在了他的身上抽泣起来,孩子都这么大了,大学都快毕业了,没有想到出了这档子事。

爷爷难过地拍了拍我妈的后背:“秀儿,过去的就让她过去吧,这孩子的命不好啊,他小时候我带他去省城碰到了个算命的,就说他命薄,活不过20岁,没有想到真的让他给说中了。”

爷爷剧烈地咳嗽了几声,我的死讯对他的打击是最大的,“不过,那算命的说只要在云儿死后用铜棺封住他的生机,事情还是有转机的。”

“爸,难道这就是你将我们家的传宗宝下葬云儿的原因?这种事情你也相信?”爸爸杨志皱着眉头问道,他并没有悲伤过头,男儿向来是家里的顶梁柱,就算天塌了也要扛住。

“我也知道这事情听着太怪诞了,但是我们家里正好有这铜棺,也不管它是什么传宗宝的了,我只是希望小云那孩子能体面地过去那边,下辈子投个好胎。”

爷爷杨德叹道。

“爸,我们下午就回去了,小云就要麻烦您老人家多照看了。”

杨志声音有些颤抖。

“唉,去吧,小时候就是我一直陪着他,以后我也会一直陪着他的。”

杨德像是瞬间衰老了很多。

这小山村的白天,全都被雾气笼罩着,空气之中的肃穆都能够拧出水来,整个山村都弥漫着一股压抑的气氛。

山风在村中回旋,发出清凉的呜咽声,将村中的小孩子都吓坏了,本来就是我下葬的日子,这山风的声音就像是有谁在小声地哭泣。

气氛压抑之下,这一天基本都没有村民出门。

到了晚上,山风的阵势更大了,从空旷地带吹过来的山风狠狠地拍打在村中的房屋上,大门,窗户,顶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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