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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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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晖洒落,光线朦胧。年轻男人整个人陷进阴影中,背影颀长挺拔,如松如柏。径自形成一道靓丽养眼的风景线。

不得不说长得好看的男人做什么都是赏心悦目的。

纪想悄无声息地走近几步,看到白净的宣纸上写了四五个苍劲有力的“静”字。

沈端砚写得一手好行书,端正平稳,行云流水,收放自如。

外人只知他是风暴传媒的少东家,却不知他同时也是一名低调的书法家。一手苍劲隽秀的行书,引得无数人叹为观止。

他师从书法大师傅临河,是傅老先生的亲外孙,五岁就开始练习书法。傅老先生倾囊相授,而他也深谙书法的精髓和门道,造诣颇深。

如果不是要继承沈家的家业,他在书法圈一定还能走得更远。可以说是一位被家业而耽误的男神书法家。

也正是因为沈端砚写得一手好字,纪想的父亲纪江明才会在她孩提时代就让他教自己写字。

纪江明对纪想是寄予厚望的,希望她能做一个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然而愿望很美好,现实很骨感。琴棋书画,纪想勉强也就能写一手好字,别的一窍不通。而她也没能成为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反而进了娱乐圈,成为亿万少男少女心目中的女神。

纪家和沈家是世交。沈端砚年长她八岁,她十岁的那年他开始教她练习书法。她的那一手字是沈端砚手把手教出来的。她视他如兄长,恭恭敬敬叫他一声“沈老师”。可学着学着,心思就变了。最后都直接把人给扣下了。这句“沈老师”怕是要叫一辈子了。

沈端砚继续写着“静”字,从容不迫,不疾不徐。

看似气定神闲,可纪想却知道这人内心铁定不平静,波澜壮阔也说不准。多半是为了今早热搜那事儿。

沈端砚酷爱练字,已然变成了一种习惯和本能,就跟吃饭睡觉一样。有事没事就一头扎进书房,开始练字。平时他难得写“静”字,一旦他写这个字,就说明他心情不佳。一般这个时候纪想绝对不会去触他霉头。

可惜今天却不行。她必须去哄他。不哄好他,后果很严重。

纪想给雪茄使了个眼色,让它回避。接下去怕是会有一些少儿不宜的画面,还是不要实力虐狗了。

雪茄这孩子很有眼力劲儿,看了她一眼,摇摇尾巴,然后听话地窜出了书房。

她悄悄走到男人的身后,一把环住他腰,嗓音娇滴滴的,嫩得都能掐出水,“沈老师,我回来了!”

第3块砚台

腰身被人圈住,猛地一紧。沈端砚呼吸一滞,捏毛笔的那只手轻微晃了晃,白纸上“静”的最后一笔就明显歪了。

他垂眸,映入眼帘的是一双白玉一般漂亮的手,手背上的皮肤莹润光洁,近乎透明。手腕上一圈细细的铂金链子,一颗颗碎钻璀璨明亮,熠熠生辉。

他任由纪想抱着,把笔轻轻放到笔架上,转了个身,响起不急不缓的声线,“什么时候到的?”

纪想:“刚到一会儿。”

闷热的五月天,两人身上衣料单薄,彼此的热度不断传递。

“沈老师你心不静呀,笔画都歪了。”纪想指着纸上那个“静”字,嬉皮笑脸。

沈端砚轻哼一声,声线平稳,“你来写一个我看看。”

“不要。”纪想撒娇,“我刚下飞机,累得半死,不想动。”

男人可不听她的借口,清淡地说:“你半个月没练字,我看看你手生了没。”

纪想满世界拍戏录综艺,只要一回家,沈端砚就一定会逼她练字。

知道自己躲不过,纪想只能认命地拿起笔写。

上好的狼毫笔,笔杆冰凉顺滑,捏在手里十分的舒服。

她往砚台上轻轻蘸取了一点墨汁,直接下笔。

沈端砚常用的这方砚台是名贵的端砚,石质坚实、润滑、细腻、娇嫩。研墨不滞,发墨快,研出的墨汁细滑,书写流畅不损毫,字迹颜色经久不变。无论是酷暑,或是严冬,砚心湛蓝墨绿,水气久久不干。

沈端砚的名字是他外公傅老先生取的,并将这方名贵的端砚赠与他作为十八岁的成人礼。平日里沈端砚总是十分珍爱它。

纪想心里惦记着热搜的事情,自然是不能沉心静气写字的。

她心浮气躁,一个“静”字写得无比敷衍,笔锋飘忽不定。

“心不静,继续写。”沈端砚安静地看着她写的字,略带命令的口吻。

纪想:“……”

“沈老师我好累……我今天拍了一天的戏了,好几场打戏,老腰根本受不了……”纪想姑娘当然是不愿继续写字的,睁着眼睛瞎编乱造。

“继续写,你看你半个月不拿笔手都生了。”某人不为所动,丝毫容不得她偷懒,抿嘴轻声道:“你今天和周显星拍内场,哪里来的打戏?”

纪想:“……”

这厮竟然这么清楚她的戏份,铁定是程绪大哥透露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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