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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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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郑小娥提过,她想卖掉工作。不给董悦可乘之机。这会幸芳有了想法,就直接去郑家找郑小娥。

郑小娥跟幸芳关系好,幸芳有心买工作,郑小娥肯定不会再把工作卖给别人。

两个人大致商量了一下,约定半年后,郑小娥按照市价把郑老头的工作,卖给幸芳。

商量完正事,郑小娥又开始跟幸芳吐槽她的二儿媳妇。

“唉,我也不知道造了什么孽,才净让我摊上这不着调的儿媳妇。老大和金凤没离婚的时候,我是个受气的老婆婆。好不容易送走了大小姐金凤,郑夏又给我请回来一尊大佛。我依旧没好日子过。”

“你不知道,这个董悦可现实、可贪财了。当初她和郑夏处对象的时候,就精明的没少忽悠郑夏给她花钱。现在嫁到了郑家,郑夏的钱满足不了她,她开始惦记我们老两口的棺材本。唉,你说这叫什么事?”

郑小娥的遭遇,幸芳十分的同情。

这个年代,很多人都是矜持的。尤其女方,谈婚论嫁的时候,女孩子本人基本都是被她们的父母还有媒人,推着向前走。

很多女孩子,都是羞于谈论彩礼的。但董悦不是这样的人。她就爱钱,并且爱的明明白白。

谈恋爱时,郑夏不给她买礼物,不给她花钱,她就不跟郑夏处对象。结婚时,郑夏不转正,没有能力养她,她就不点头。生孩子也是,郑夏不分房,董悦就不生。

董悦拿捏住郑夏还不够,仗着她是唯一能为郑家传宗接代的儿媳妇,她还想拿捏郑小娥两口子。

郑瀚婚姻不顺,眼看着郑小娥老两口,要归郑夏还有董悦养老。董悦就想提前收点利息。

董悦是不会做白功的。郑小娥现在不笼络她,以后郑小娥老了,就休想使唤她。

郑小娥活的好好的,董悦就视郑家的一切为她的所有物,要当郑小娥的家,理所当然的安排郑家的事儿,郑小娥当然受不了。

别说郑小娥没有让郑夏两口子给她养老的心思,就算有,她也不会在她死前把她的钱,都给董悦啊。

郑小娥又不傻。

“唉,现在我就盼着老二赶紧分房。等他们有了房子,我就让他带董悦搬出去住。”

郑小娥的愿望注定要落空。这时候分房是需要论资排辈的。郑夏刚转正,郑家又有房子,郑夏想分房,就有的熬。

劝郑小娥分家这种话,幸芳不敢说。郑小娥遇到的问题,和宋婷婷遇到的问题,是不一样的。

董悦是个不能吃亏的性子。郑小娥敢跟她分家,把她和郑夏赶出去,她就敢跟郑夏离婚。

郑小娥没董悦那么能豁的出去,相处中,她就一直处于下风。

幸芳买了郑老头的工作,相当于是在董悦的手里夺食,未免董悦跟郑小娥甩脸子。

幸芳给郑小娥出主意:“婶,郑大哥的婚事你别再拖了。郑大哥一天不娶媳妇,董悦就会一直自我感觉良好,认不清形式。只有让董悦知道,你以后不靠她养老。她才能消停。”

“我也想啊,可郑瀚不听啊!”说着,郑小娥愁的,眉心的褶皱又深了一些。

“郑瀚前头和金凤闹成那样,我也不敢逼他。唉,早知道他离开金凤,要打光棍,我还不如不让他们离婚了。”

郑小娥是真的在后悔。

情愿天天伺候糟心的儿媳妇,郑小娥也不想郑瀚过现在这样,心如止水的日子。

有时候,看着越来越淡漠的郑瀚,郑小娥都怕他哪天会看破红尘,出家当和尚。幸亏现在这个时代,能打倒一切牛鬼蛇神。逼的和尚、尼姑都还俗了。不然,郑小娥肯定会担心的的吃不香睡不着。

幸芳听了郑小娥的担忧,差点没笑出来。

“婶,你这也太能胡思乱想了吧?我郑大哥是宁缺毋滥,他正常的很,怎么会出家?”

通过《小芳》一书,幸芳知道郑瀚以后会再婚,还儿女双全。她就对郑小娥指点道:“婶,你试试给郑大哥介绍二婚的对象。他被金凤伤到,觉得小姑娘都没定性,不成熟,不愿意去接触。你就给他找些他的同龄人,去跟他相亲。”

郑瀚眼瞅着要到而立之年,他的同龄人,自然不可能是黄花大姑娘。

“二婚的仔细挑,肯定也有好的。要是女方有孩子,尽量选带女孩的。”

郑瀚以后的老婆,就是一个带着女儿独自生活的离异女人。幸芳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但她知道,那个人,也是舒城的。

那个人和郑瀚一样,都是改革开放后南下出去闯荡的。他乡遇故知,两个人日久生情,就在一起了。

听说女方是高龄产子。书里面,在对方怀孕之前,郑小娥不止一次拿生孩子说事。

通过这些零星的线索,幸芳能知道,郑瀚未来的老婆年纪和他差不多,离异,有个女儿,并且现在就在舒城。

既然他们是有缘人。那提前些在一起,也没什么不好。

给郑瀚找二婚的对象,是郑小娥从前,从未想过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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